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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太仓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

来源 : 太仓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18-08-03

浏览次数 :13682

现将《2018年度太仓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印发公布,请按照指南及通知要求,积极做好项目的推荐及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并提交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实施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不同的科技计划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1)在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2)承担本市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前瞻性联合研究后补助项目、科技副总项目除外);

(3)相同或相似项目承担国家、省、苏州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且有经费支持的;

(4)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可能涉及国家机密的。

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市科技信用档案,作相应处理。各区镇科技主管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单位的经营状况、资信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查实后出具推荐函;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推荐工作,保证项目组织质量和项目水平。

 

二、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推荐方式,申报材料由各区镇科技主管部门、市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各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材料经受理后,一律不予退回和重报。

2.申报单位在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tcscypt.com)中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并上传申报书、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区镇推荐函及相关佐证材料(所有附件应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不通过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3.为简化项目申报流程,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采取网上受理方式,在项目立项之前,申报单位无需提交纸质资料。项目立项后一周内,提交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由系统根据申报书内容自动生成。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与项目管理系统中电子版内容必须一致,统一按照封面、目录、区镇推荐函、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项目信息表(从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项目申报书(从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附件材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采用订书钉或书本式装订,勿用塑料夹。

4. 各类计划申报有特定要求请参见相关附件。

 

三、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10日9:00—8月3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纸质材料受理部门为太仓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西路6号科技创业园西楼601室),联系人:施健,联系电话:53282046,53739100。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刘高,电话:53372214。


附件:太科字(2018)31号2018年度太仓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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