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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2022年太仓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的通知

来源 : 太仓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3-09

浏览次数 :14466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我市今年继续实行苏州市、太仓、镇(区)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制度,并将立川木业(太仓)有限公司等64个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列为2022年太仓市级“挂牌督办”整改单位。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责成隐患单位编制整改方案。对整改难度较大的,要深入现场协调解决,确保彻底消除隐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日常跟踪和协调指导职责,指导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跟踪督促整改过程中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二、各镇(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对市级挂牌督办隐患整改方案的审定和整改结束后的验收。挂牌隐患整改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并按规范格式将验收结论加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镇(区)政府(管委会)公章后,于2022年11月2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各镇(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工作档案。每季度终了后5日内,各镇(区)、各相关部门向市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市级挂牌督办隐患整改进度和资金投入等情况。

四、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市级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加大对整改责任单位的督促检查。为确保市级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重大隐患整

改挂牌督办落实工作将作为镇(区)、各相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

五、各镇(区)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镇(区)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附件:2022年太仓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名单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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