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是地方产业发展的关键支撑和根本引擎。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则是科技创新的基本保障。为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科技服务环境,我们谨向在太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的各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底线红线,做科研诚信的“践行者”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企业科研活动的质量直接影响区域创新活力和发展竞争力。我们倡导企业严格履行科技活动任务书、合同等约定的权利义务,规范有序开展科研活动;切实落实科研主体责任,按规定及时报告重大事项,避免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我们鼓励企业建立科研诚信内控机制,坚决抵制在项目申报、评审、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请托说情,违规转包分包科研任务等行为。对在科研活动中发生的相关问题,应按规定及时、全面地配合调查处理,绝不隐瞒、迁就、包庇或纵容违规行为。
二、坚持合法合规,做阳光科研的“示范者”
科研人员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科研经费是支持科技创新的宝贵资源。我们倡导科研人员自觉抵制经费套现行为,坚决杜绝通过“返现”“回扣”“高开票低服务”“补充合同”等方式套取科研经费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反对商业贿赂,主动选择公开透明、费用公允的中介服务,不索取、不收受利益相关方财物。我们呼吁科研人员时刻保持对科研规律的敬畏之心,坚决抵制“论文代写”“实验数据造假”“申报包装”等学术不端行为,严守职业道德底线,确保每一分科研经费真正用于科研创新。
三、坚持客观公正,做有序竞争的“推动者”
第三方服务机构是落实科研诚信责任的重要主体,也是加速前沿创新成果转化落地的桥梁纽带。我们倡导机构提升全流程规范服务意识,在检验检测、查新咨询、审计评估等业务中,必须依据事实和标准出具报告,严禁出具虚假或失实结论,确保每一项数据、每一份报告都经得起历史和科学的检验;项目服务过程中,要严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项目敏感信息,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和科研秩序;存在潜在利益冲突时,应主动回避,确保服务公正。我们鼓励机构建立自查机制,参照行业标准定期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不掩饰、不包庇,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要抵制恶意竞争,严禁以不正当手段争抢业务。我们呼吁将科研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员工日常培训,提升全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共同打造一支业务精湛、诚实守信的科技服务队伍。
科研诚信建设非一日之功,亦非一人之责,需要各方同心协力、久久为功。市科技局将坚决扛起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与惩戒并举、自律与监督并重”的原则,将科研诚信要求融入科技项目管理全过程,着力以最严格的标准规范科技活动,最严肃的处理震慑违规行为,为推动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风清气正的科技创新良好生态奠定坚实基础。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