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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 苏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2-02-08

浏览次数 :13639

苏科机〔2022〕16号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1号,以下简称《省通知》)的要求,为切实组织好我市2022年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省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组织方式及要求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各市、区科技局具体负责本地(含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的组织和受理工作,对企业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以及申报单位的社会信用严格把关,并出具推荐意见。因知识产权存在纠纷的或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不予推荐。

3、本年度项目申报材料须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kjjh.jspc.org.cn/),书面材料内容和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项目申报材料经各市、区科技局网上确认后提交。

二、申报类别

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按揭榜挂帅的战略产品重大创新项目(A类)、成果转化关键技术专题创新项目(B类)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C类)三大类进行组织。A类项目不受各地择优推荐名额限制推荐;B类项目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推荐名额结合上年度各地立项情况,吴江区、高新区限额11项,工业园区限额13项,其他地区限额10项;C类项目各地限推荐1个产业集群,并面向产业链上下游骨干企业征集12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集群试点项目。其中,A类、B类项目,各地所推荐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不低于80%,高新区申报项目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常熟市、昆山市按《省通知》要求单独组织。

三、工作进度

1、2月14日(星期一)前,各市、区科技局汇总报送以下材料:项目的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件一式一份)、股权结构证明(一式一份盖章)、各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公函(盖章纸件一式一份)。

2、2月21日(星期一)前,各市、区科技局汇总报送以下材料: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含现场核查情况,纸质档装订、一式二份盖章)。

3、3月7日(星期一)前,项目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待各市、区科技局审核后打印、装订材料。

4、3月9日(星期三)前,各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以下材料:(1)文件类:所有项目推荐意见、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件一式两份);C类项目还需提交《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方案》、《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申报表》(一式十一份、盖章);(2)材料类:项目申报书正稿、项目附件审查表、项目现场审核情况表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装订,签字、盖章)。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部:65240989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06室。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65240990

张家港市科技局:58286126

太仓市科技局:53522636

吴江区科技局:63981883

吴中区科技局:67683639

相城区科技局:85182158

姑苏区经科局:68727615

工业园区科创委:66681674

高新区科创局:68751565

2、其它未尽事项详见《省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附件: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__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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