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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第一批“太仓科技领军 人才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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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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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园区、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现启动2023年度第一批“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全市产业重大发展战略需求,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领域及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引进的领军人才。

二、支持类型和条件

(一)创业领军人才。主要支持既通科技又懂市场,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来太仓创业,对我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本科),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2.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申报人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且主要精力在太仓。自然人直接持股的,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人才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人才折算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对于外籍人才,如果创业公司注册为内资公司,其股份可由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子女)代持。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4.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之间来太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企业须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亦可认定为非股东)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太仓本土创新体系培养的,为我市产业创新集群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首次在太创业的,放宽来太时间限制。

优先支持:全职来太创业项目、转移来太的沪上优质项目。

(二)重点产业领域人才(先进载运专项)。支持我市根据先导产业布局,在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前沿主攻方向引进的领军人才,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与先进载运设备及核心零部件方向高度相关(细分领域包括航空航天、汽车、船舶、铁路、场地专用等先进载运设备及核心零部件)。

2.符合创业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申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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