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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度太仓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

来源 :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20-07-27

浏览次数 :15427

港区、高新区科技局,科教新城经发局,沙溪镇社会事业局,各镇科技人才科(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工作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四大两提一进”要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现将《2020年度太仓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指南及通知要求,积极做好项目的推荐及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并提交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实施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不同的科技计划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在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2)承担本市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3)相同或相似项目承担国家、省、苏州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且有经费支持的;(4)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涉及国家机密的。    

2.各科技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单位的经营状况、资信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查实后出具推荐函;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推荐工作,保证项目组织质量和项目水平。

3.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中科院南京分院联合印发的《江苏省推进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方案》和苏州市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制定的《苏州市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方案》,申报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两个《方案》有关规定的申报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二、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推荐方式,申报材料由各区镇科技主管部门、市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各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材料经受理后,一律不予退回和重报。

   2.申报单位在太仓市双创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tcscypt.com)中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区镇推荐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等相关佐证材料(所有附件应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不通过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3.为简化项目申报流程,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采取网上受理方式,在项目立项之前,申报单位无需提交纸质资料。项目立项后一周内,提交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由系统根据申报书内容自动生成。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与项目管理系统中电子版内容必须一致,统一按照封面、目录、区镇推荐函、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项目信息表(从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项目申报书(从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其他附件材料的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采用订书钉或书本式装订,勿用塑料夹。

4. 项目的申报、推荐、受理、评审、立项、实施、验收等过程按《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太科规〔202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期一般为两年(从申报日起算),其他特定项目按相关附件要求执行。

三、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23日9:00—8月2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纸质材料受理部门为太仓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西路6号科技创业园西楼601室),联系人:魏利斌,联系电话:15162556562。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朱柏林,电话:53372214。

 

附件:

1.2020年度太仓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指南

2.2020年度太仓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申报要求和指南

3.2020年度太仓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要求和指南

4.2020年度太仓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指南

5.2020年度太仓市政策引导类计划(前瞻性联合研究后补助项目、国际科技合作)申报要求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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