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人才通> 人才政策> 详情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仓市招才引智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0-03-26 查看相关解读> 标签: 人才政策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太仓市招才引智激励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仓市招才引智激励实施办法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宽招才引智渠道,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参与引才聚才工作,全面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委发〔2020〕1号)和《苏州市社会化引才奖励办法(试行)》(苏委办发〔2019〕1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太仓市招才引智激励分为社会化引才奖励和人才工作团队奖励两大类。

第二条  太仓市招才引智激励办法由太仓市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第二章  社会化引才奖励

第三条  社会化引才奖励适用对象:

(一)引才组织:

1.具有合法资质的国内外人才服务机构、华侨华人社团、留学生协会和外国专家机构等;

2.拥有人才资源和产业优势,为我市引才聚才作出贡献的民营载体。

(二)招才引智顾问:

1.帮助我市成功引进人才的个人;

2.我市各批次科技镇长团成员。

第四条  重点支持各类引才组织、招才引智顾问,支持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推荐并协助引进海内外人才、项目、技术、资金和先进管理经验;

2.协助做好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太仓分会场、“创赢太仓”全球创业大赛、“太仓日”推介会等招才引智活动;

3.面向海内外发布我市各类招才引智需求,宣传推介我市创新创业环境及人才政策等信息;

4.协助完成我市人才工作重点任务或相关工作。

第五条  引才组织或招才引智顾问可适用以下政策:

1.优质资源奖

经市人社局备案,市人才办审定后,引才组织或招才引智顾问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并与我市区镇进行实地对接的,按照每个项目2000元给予优质资源奖。

2.优秀伙伴奖

每年根据当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对引才组织进行评估,择优评选出太仓市招才引智“金牌伙伴”“银牌伙伴”“铜牌伙伴”,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优秀伙伴奖。

3.差旅补贴

经前期对接、遴选并受邀参加我市招才引智活动的人才,按照来源地给予定额差旅补贴。具体标准为:欧美4000元/人,大洋洲3000元/人,亚洲(含港澳台)2000元/人,国内其他地区1000元/人。享受境外差旅补贴的人才,须以规定期间入境记录为依据,在规定期间前入境的人才统一按1000元/人标准进行补贴。每个项目原则上只补贴1人。

4.引才落户奖

引才组织和招才引智顾问推荐人才落户,按以下标准给予引才落户奖励:

推荐人才首次入选太仓市级以上领军人才计划的,创业类按照人才实缴资本5%的比例给予奖励;创新类按照人才认定年薪10%的比例给予奖励。入选苏州市级以上领军人才计划的,额外给予5万元奖励。奖励总金额最高100万元。引才落户奖与各类招商引资奖励就高不重复。

分享到:
0
收藏:
主办单位:太仓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运营商:政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8 太仓市双创综合服务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8018531号

关注公众号

负责人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