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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太仓市职业技能大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0-06-29 浏览次数:1047 标签: 民营经济

太仓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太仓市职业技能大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和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作用,我市计划举办第二届太仓市职业技能大赛。现将《第二届太仓市职业技能大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二届太仓市职业技能大赛工作方案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培养和选拔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引领各行业企业广泛开展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不断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为太仓高质量建设“两地两城”提供强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撑,决定举办第二届太仓市职业技能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竞赛项目

本次大赛设机电一体化、钳工、叉车、工业机器人、网络安全、中式烹调、西式面点、养老护理、汽车驾驶、服装定制、砌筑、绿化等12个竞赛项目。

二、参赛对象

(一)本市从事相关职业或专业的一线企业职工(非本市户籍的要求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工作1年以上,且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二)选手年龄要求在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历届江苏、苏州和太仓技能状元不参赛。

三、标准和命题

大赛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命题,试题分理论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大赛试题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或组织专家命制。

四、组织方式

大赛以政府主办、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相给合的方式进行,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比赛方案,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比赛分镇(区)选拔赛和市总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各镇(区)在广泛宣传发动、组织选拔赛的基础上,每个竞赛项目推荐3名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市总决赛。

五、大赛时间

(一)组织发动阶段(6月)

大赛组委会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发动,制定印发各竞赛项目技术文件。

(二)选拔赛阶段(7月—8月)

各镇(区)举行选拔赛,确定参加市总决赛代表队领队及选手名单并完成决赛报名手续。

(三)决赛准备阶段(9月—10月)

决赛各竞赛项目组完成大赛各项准备工作。

(四)决赛及表彰阶段(10月—11月)

举行大赛开幕式,各承办单位统一进行各项目比赛。举行大赛闭幕式,表彰各获奖选手、获奖单位。

六、奖励和表彰

大赛各比赛项目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六名为三等奖。

(一)对获得全市总决赛各竞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

(二)对获得全市总决赛各竞赛项目一等奖的选手,由市政府授予“太仓技能状元”荣誉称号,直接认定为“太仓市高技能重点人才”;对获得全市总决赛各竞赛项目二、三等奖的选手授予“太仓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三)对获得全市总决赛各竞赛项目一等奖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太仓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四)对获得全市总决赛各竞赛项目一、二、三等奖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选手,由团市委授予“太仓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五)对获得全市总决赛各竞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在职女性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太仓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六)对参加镇(区)选拔赛、市总决赛各个竞赛项目的选手,成绩合格的核发相应工种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七)对获得全市总决赛各竞赛项目一等奖的选手所在单位,由市政府授予“高技能人才培养贡献奖”荣誉奖牌,一次性奖励10000元。

(八)对本次大赛中组织工作表现出色的镇(区)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七、组织领导

大赛由太仓市人民政府主办,成立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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