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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第一批拟扣减及取消奖励企业公示

来源:太仓市科技局 时间:2021-03-16 浏览次数:8250 标签: 科技

根据《太仓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太政发〔2020〕19号)、《太仓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太科字〔2020〕29号,下称《实施细则》)、《太仓市“1+X”政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信用审查与结果应用实施细则(试行)》(太政办〔2018〕145号)和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江苏省法人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审查报告》(编号:CS052101220974),我局对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共有11家企业存在《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扣减及取消奖励的情况,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3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若对公示的内容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对信用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我局。

联系方式:太仓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0512-53522392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科0512-53523295


附件1: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第一批拟扣减奖励名单

附件2: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第一批拟取消奖励名单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6日


附件1:

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第一批拟扣减奖励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摩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

太仓黑龙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3

太仓南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4

美利驰医疗器械(苏州)有限公司

5

太仓立日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6

苏州安誉升船舶机械有限公司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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