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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对德合作专项补充意见十一条(试行)》的通知

来源:太仓市政府 时间:2021-07-07 浏览次数:934 标签: 科技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太仓市对德合作专项补充意见十一条(试行)》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仓市对德合作专项补充意见十一条(试行)

为有效缓解阶段性德企用工难、留人难等问题,拓展初创型德企落户空间,做大德企集聚规模,提升双元制培训能力,在《太仓市推动对德合作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太仓市“双元制”人才培养专项扶持资金使用办法(试行)》两项文件基础上,针对性提出对德合作专项支持意见11条,作为补充条款。

第一条?支持德企、院校拓展市外院校合作关系。企业、院校成功与市外院校签署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合作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5万元。

第二条?支持德企、院校拓展市外院校培训基地。在市外院校内共建双元制培训基地,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100万元。基地培训的学生与我市德企签订就业协议的,根据培训时长给予运行补贴,其中培训期满3个月的给予1000元/生,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生。

第三条?支持太仓欧商会(TRT)、健雄学院、省太中专依托现有资源搭建太仓市双元制信息在线共享平台,实现全市双元制培训供需信息实时共享。给予平台建设费用50万元,平台上线运行后每年给予维护运营费用30万元。

第四条?鼓励健雄学院、省太中专吸纳市外在校生来太参加双元制短期培训,学生培训后与我市德企签订就业协议的,根据培训时长按500元/月给予资金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五条?鼓励企业培训中心开展市内双元制委托培养,根据委培时长给予运行补贴,其中委培期满3个月的给予1000元/生,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生。

第六条?提高双元人才就业稳定性。自双元制培训毕业之日起连续在我市同一家德企工作的,给予500元/月的稳岗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

第七条?鼓励获取德国职业资格证书。对取得德国工商大会(AHK)、德国手工业行会(HUK)、德国工程师协会(VDI)职业资格证书的本市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我市德企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2000元。

第八条?鼓励德企间推广共享用工,按年度给予人员出借方2~1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第九条?鼓励民间主体新建、改建500-1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对新建和改建标准厂房并实现德资项目入驻的,给予一定建设和改造费用补贴,其中新建费用按200元/㎡标准给予补贴,每个主体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改建费用按100元/㎡标准给予补贴,每个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条?鼓励德资入驻我市飞地载体。对注册地在太仓,入驻飞地实际运营且每年在飞地实际办公时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的德资项目,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第十一条?鼓励在太德企通过产业链招商、供应链招商、以商引商等模式为太仓招引德资项目,引荐项目落户且注册外资到账15%的,按到账外资的3‰~1%给予一次性引荐奖励,奖励上限为300万元。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太政发〔2021〕40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对德合作专项补充意见十一条(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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