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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04-13 浏览次数:5478 查看相关解读> 标签: 中小企业发展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苏府办〔2021〕8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引导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继续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积极获取和维护知识产权,有效提升以发明专利为主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出,加快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将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作为高质量发展、质量强市、富民增收等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系统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2021年,力争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净增3000家,到2023年,我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6万家。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高企培育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交流沟通制度,细化培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及时通报各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情况。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企业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共同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不定期召开高新条线碰头会议,收集、总结、推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先进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完善高企培育工作机制。深化科技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快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地方为主的培育工作体系,高企培育库入库评审工作前移,由各市、区科技局按照统一评审标准组织实施,经各市、区科技部门评审通过并推荐的企业纳入市级高企培育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市、区政府

(三)修订高企培育实施细则。修订完善《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根据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预算,从2021年起,对市级高企培育库新入库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补;对在苏州市申报,且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的奖补;对于曾经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苏州市重新申报再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补。各区企业的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各县级市企业的奖补资金由各县级市承担。鼓励各市、区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进一步完善本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政策,营造高新技术企业良好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市、区政府

(四)充分落实科技奖补政策。各地科技和财政部门应及时转发省、市文件和拨付相关资金,足额兑现奖补资金。税务部门应充分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全面执行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再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市、区政府

(五)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全面挖掘优质中小企业资源,开展跟踪辅导和服务,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培育一批前景好、成长性强的优质中小微企业。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优先支持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市高企培育库,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转型,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力争我市加计扣除落实企业14000家,加计扣除额500亿元。到2023年,争取加计扣除落实企业16500家,加计扣除额60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市、区政府

(六)加强创新企业源头培育。引导科技创新载体围绕产业和企业需求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将研发成果与市场服务、企业孵化衍生、成果转化等密切相连,努力使科技创新载体成为创新型企业的发源地。引导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围绕各类科技企业成长需求,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摇篮。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加强科技、招商等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努力招引适合苏州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新技术企业,对有望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给予针对性政策辅导和全方位支持,共同推动科技型企业向苏州集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市、区政府

(七)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加快引进集聚重大科技创新团队,聚焦重点领域,提高人才显示度和产业话语权,未来三年力争引进扶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创新团队15个以上。深入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形成引进人才、培育企业、发展产业的良性循环,到2023年,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累计立项数争取达到2800个左右,形成高新技术企业的蓄水池和培育库。大力推进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集聚科技创业团队,整合创业资源,加快培育具有创新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努力推动初创期人才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到2023年,将人才企业入选高新技术企业的比例提高到75%左右。(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科技局)

(八)强化知识产权引育。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培育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和引进支持力度。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利用,有效指引研发方向,降低研发成本和风险。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以市场为导向实施专利布局,形成高价值专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深化推进知识产权运营,鼓励企业引进优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围绕苏州重点产业,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分析,精准指引招商引智引才,引进优质项目落户。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对创新型企业进行分级分类培育,推动知识产权赋能企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九)深化大院大所合作。拓展产学研合作范围,深化产学研合作内涵,落实苏州市和中科院新一轮院市合作协议,创新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计划,有针对性地引进契合苏州产业发展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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