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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人才供给 支撑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2-07-11 浏览次数:11410 查看相关解读> 标签: 人才政策

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人才供给 支撑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关于全面加强人才供给支撑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全面加强人才供给?支撑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人才是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关键支撑。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苏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加强人才供给,支撑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苏委办发〔2022〕6号)《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建设2025行动计划》(苏委办发〔2022〕7号)《太仓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建设2025行动计划》(太委办〔2022〕41号)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聚焦“高精尖缺”,建强产业创新集群支撑人才队伍

1.实施领军人才领航计划。紧扣“3+3”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方向,突出重点“卡脖子”技术领域,大力引进战略科技人才、重大创新创业团队和优秀领军人才。对战略科技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上不封顶”集成支持。对重大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扶持。对各领域优秀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助,并可优先获得最高1000万元政府基金支持。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增设航空航天、生物医药、青年人才等专项,强化重点领域人才招引。建立领军人才预评审机制,人才全职来太创新创业可简化评审程序或直接立项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提高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精准化程度。

2.实施产业人才支撑计划。围绕产业支撑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紧缺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等队伍建设。聚焦急需紧缺,对入选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的,给予最高15万元的薪酬补贴。支持在太高校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根据产业需求开设新工科,开发新课程,促进工程师培养与产业发展更好匹配。深化高技能人才引育,对新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对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开办奖励。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对苏州市级以上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按上级奖金1:1的额度给予配套奖励。

3.实施青年人才集聚计划。着眼推进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长远需要,建立更加系统全面的青年人才奖补体系。对首次来太考察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经认定可享受最高500元考察补贴、最长15天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就业满3个月给予最高2000元消费补贴。世界知名院校、“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首次进入太仓企业工作,缴纳社保和个税满6个月,可享受最高5万元生活补贴。西北工业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以及进入我市“3+3”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工作的毕业生,生活补贴提升至最高10万元。优化博士后创新体系建设,对进站博士给予最高12万元生活补贴,出站留太工作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并纳入太仓科技领军人才申报范围。

4.实施海外人才回流计划。发挥对德合作积累的产业优势,更大力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深入推进“海鸥计划”,对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等主体多渠道引进外国专家的,单个项目(个人)最高补贴100万元。加快布局中欧创客育成中心、北美离岸创新中心等海外引才平台,进一步放眼全球大力吸引境外高端人才。实施海外人才贡献奖励计划,对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优秀人才,给予累计最高30万元奖励。开设外国高端人才工作居留专窗,实施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并联办理”,探索从居留向永久居留的转化衔接机制。

二、聚焦“产才融合”,助力产业创新集群创新内涵提升

5.加强人才企业培育。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布局完善人才链,推进产业、科技、人才、金融政策集成支持,打造更多地标型、旗舰型人才企业。支持人才企业加强研发投入,对连续两年自主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研发费用年度增长2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研发费用增长额6%的奖励,每年最高300万元。人才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认定为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给予累计最高1000万元奖励,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给予最高1700万元奖励。

6.提升赛会活动能级。坚持全球视野、高端引领,打造一系列聚焦产业的城市引才“金字招牌”。发挥“精英周”“创赢太仓”“科创太仓”等招才引智活动“引流”作用,持续完善创业大赛与人才计划贯通机制,不断拓展引才渠道、做大聚才声势。鼓励举办高层次青年创新创业赛事,对大赛前三等奖选手可优先评定为市级领军人才,全力扶持青年双创人才。支持在太机构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双创大赛、产业论坛、学术会议等人才活动,可按活动总支出金额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

7.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加快“双元制”教育发展,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发展需求侧精准对接、融合匹配。对新建在企业、职业院校内的“双元制”培训中心,经认定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对职业院校建设的智能制造教学工厂,给予最高500万元启动资金,建成招生后连续三年每年分别补助运营经费100万元。“双元制”培训中心培养的学生毕业且与我市德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给予培训中心1.5万元/生培养补贴。

8.加强技术协同攻关。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围绕产业创新集群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加快推进本市企业与国内高校院所围绕科技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柔性人才引进,打造产业创新集群共同体。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实际发生经费的20%最高50万元资助。被列入揭榜创新攻关项目,给予实际发生经费的20%最高100万元资助。引进人才新认定为省科技副总的,奖励企业5万元。

9.做大科创载体规模。持续放大新型产业用地(M0/Ma)政策效应,快速推进科创空间建设及传统工业区向科创园区转型,吸引集聚高质量人才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载体获得苏州市级以上认定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获得苏州市级以上认定(备案)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认定为太仓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奖励建设主体50万元。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备案建设飞地孵化器的,每年补贴最高200万元。

三、聚焦“创新突破”,释放产业创新集群人才发展活力

10.向用人主体授权。根据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需要和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着力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优化“人才特贴”计划,根据财税、科技、社保等经济综合贡献情况,每年给予产业创新集群重点企业、高校院所等用人主体一定自主认定名额,每人最高补贴15万元。实行企业创新积分制,对创新能力突出的用人主体在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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