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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太仓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2-06-07 浏览次数:1539 标签: 战略规划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太仓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太仓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太仓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苏州、市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苏州、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完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积极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1.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将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结合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完善食品安全奖惩机制,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履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2.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及时调整食安委组成人员,修订食安委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充分发挥食安办协调作用,健全信息通报、形势研判、风险交流、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开展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提升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3.强化创建工作制度保障。按照《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设立创建工作专班,开展督查巡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大投入保障,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切实落实“四有两责”要求,确保创建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和责任到位。

4.落实创建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指标要求,以34项创建工作任务为重点,落实任务分解,明确各方责任,把握时间进度,确保落实到位;以14项重点提升行动为亮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着力在优化监管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达到示范引领的效果。

三、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大局

5.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加大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订餐平台、生鲜配送平台、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等重点业态排查整治力度,确保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风险联防联控,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6.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关口。常态化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管理,落实“四方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双重主体责任,全链条落实“三专、四证、五不”管理要求,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率要达到100%,开展常态化督查,确保形成监管闭环。推动信息化管理,规范使用“江苏冷链”系统,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信息化追溯,重点人群纳入“苏食安”及“太仓安全监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智慧监管。

四、加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

7.净化产地环境。严格落实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降低粮食等农产品中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强化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风险管控,针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和土壤调理等措施;针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不得种植超标食用农产品。进一步做好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安全利用区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以及其他法定监测调查工作。

8.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兽药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重点整治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不少于3个。积极推进农药集中采购和统一配供,做好农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以及农用薄膜回收处置工作。

9.加强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严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关。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每万吨粮食产量不少于1个监测样品。加大对重金属、真菌毒素和农药残留等指标监测力度,严防区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实施出入库第三方检验,将镉列入稻谷出入库必检项目。加快粮食环保烘干设备设施推广应用,保障粮食烘干服务设施满足需要。

五、严格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监管

10.严格食品生产监管。督导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覆盖率和合格率达到100%。继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督促企业加强产业链和供应链风险管理。持续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乳制品、规上肉制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培育指导,帮扶有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

11.严格食品经营监管。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着力推进食用农产品“两证一网”建设,扩大“苏源e码通”平台覆盖面和数据接入率。推动集中交易市场快检工作持续提升,建设一批精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实施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从总部到门店的全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开展精准监管和突击检查。实施网络食品安全治理提升工程,开展网络餐饮线上监测和线下核查,推进“外卖共治”平台应用和网络餐饮服务集中区治理,推广“食安封签”“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先进管理模式。

12.严格特殊食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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