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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太仓科技 时间:2024-07-26 浏览次数:1017 标签: 其他政策

“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近日印发了《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疾控综科教函〔2024〕21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1日8:00至8月30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组织推荐。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24年8月26日17:3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和主管部门推荐函(一式二份)报送至太仓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春雁  陆心瑶

联系电话:53537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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