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高新区科技局,科教新城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沙溪镇社会事业局,各镇经济发展局、科技人才科(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太仓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太政办〔2020〕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太仓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太科字〔2020〕30号,以下简称《细则》)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1年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2.在孵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3.毕业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按《细则》第三条规定的准备纸质申报材料,并按封面、推荐函、承诺书、申报书及其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加盖公章。
2.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镇科技部门负责辖区内市级孵化器备案的组织、初审及推荐工作,并在推荐函上盖章。
3.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在本次市级孵化器申报范围。
三、其他事项
1.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
2.各区镇科技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3.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政府6号楼6B2010室。
4.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53523295
各区镇科技部门联系电话:
港区 53187827
高新区 53595115
城厢镇 53571491
沙溪镇 53220302
浏河镇 53612698
浮桥镇 53700651
璜泾镇 53817293
双凤镇 53432237
附件:《太仓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2日
关于申报2021年太仓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含附件).doc